诉前调解显成效,主动履行化纠纷

2025-07-28 16:08
来源: 钟祥市人民法院
    浏览: 329

“感谢钟祥法院,帮我要回十年都没要回的钱”。近日,年逾70的刘老太,颤巍巍地接过法庭工作人员递上的25000元,流下激动的泪水。这一幕,是钟祥法院东桥法庭诉前调解工作成效的生动缩影。

十年纠纷:土地流转生波折,老人维权路漫漫

时间回溯到2014年,刘某的父母想随小儿子居住。经刘某与所在村委会协商后,村委会与案外人张某签订土地征收协议,将拟征收的张某的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刘某。刘某向村委会交纳了父母出资的60000元转让费,村委会随即将60000元转交给案外人张某。刘某及父母准备使用该土地时,因土地性质不符合国家相关土地政策,无法流转,刘某只好要求村委会退款。因该村主要负责人已更换,后村委会于2018年5月13日与案外人张某签订协议,解除原征地协议,由张某返还村委会支付的60000元,村委会返还刘老太60000元。事后,刘老太仅收到村委会返还的35000元。此后,村委会与张某相互推诿,刘老太数年来多次找村委会、张某均无果,为此,刘老太的子女之间为赡养老人的问题,也产生了隔阂。

1.png

诉前调解:深入调查寻根源,多方协商化干戈

纠纷反映至法庭后,因涉及辖区村委会,又涉及当下敏感的土地纠纷。承办法官没有简单的立案、审案,而是第一时间下到村委会,走访历任的村负责人、经手人,对纠纷的事实作充分、全面的调查、了解,制订了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2025年7月22日,法庭召集刘老太、村负责人及土地原使用人张某进行现场调解,承办法官对相关法律规定及国家有关土地流转的政策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读,刘老太也意识到自身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自愿放弃欠款产生的利息。村委会、土地原使用人也表示,土地转让要合法合规,既然不能进行合法流转,下欠的2.5万元应予返还。若不予返还,会对村委会、个人征信产生不良影响。最终,双方在法庭的见证下,签订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将25000元由法庭转交刘老太。至此,历时十一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2.png

法庭担当:创新模式促和谐,司法为民显初心

近年来,东桥法庭为创建“枫桥式法庭”,始终秉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原则,积极延伸司法触角,将普法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创新“零距离讲法、面对面送法”模式。在处理较为敏感的纠纷时,法庭没有生搬硬套进入诉讼程序,而是充分发挥调解优势,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一场跨越十年的纠纷圆满落幕,不仅让刘老太的“心头事”得到解决,更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效率。司法为民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次耐心调解、每一次公正裁决中。

下一步,钟祥法院东桥法庭将继续以“解民忧、暖民心”为己任,用扎实的司法服务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钟祥、法治钟祥贡献更多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