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人民法院东桥法庭辖区山区较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就业不充分,为增加农民收入,地方政府积极引导出国务工,与之相关的纠纷也日益增多。东桥法庭为积极落实荆门中院及钟祥法院关于“四融共建”工作要求,制作了《钟祥法院提醒您-出国务工知识攻略》,并对辖区有需求的村、社区进行了走访发放,提醒人们如何防患风险,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
走访过程中,法庭工作人员介绍出国务工引发矛盾主要原因多数在于被企业发布的虚假出国务工信息误导欺骗的、通过无经营资格的企业和单位出国务工的、出国务工者未与劳务企业签订合同或合同签订不完备的、通过熟人介绍采取办理旅游签证、商务签证、留学等形式出国务工的等。告诫人们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出国,并在国外合法务工经营,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出国务工如何防范风险,维护自身权益,东桥法庭做如下几点提示:
一 、熟知出国务工相关法律知识
(一)《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2 年第620号)
国外的企业、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招收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未依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并办理登记,不得从事对外劳务合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商务、旅游、留学等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二)《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7号,2017 年修订)
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通过中介机构招用外派人员的,应当选择依法取得许可并合法经营的中介机构,不得通过未依法取得许可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中介机构招用外派人员。
对外承包工程单位应当依法与其招用的外派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外派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和支付报酬,履行用人单位义务。对外承包工程单位应当为外派人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二十八号,2018 年修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二、选对有合法资质的劳务公司
出国务工者若通过无经营资质的企业和单位出国务工,或通过熟人、包工头介绍采取办理旅游签证、商务签证、留学等形式出国务工,或其他单位、个人借用外派劳务企业的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极有可能导致劳务人员在国外没有工作或因工作手续不合法受到当地法律制裁,出现拖欠工资、工作环境恶劣、突发事故等问题后极易逃避和推卸责任,给劳务人员及其家庭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故出国劳务者应选择经国家商务部批准的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公司,要求劳务公司出示《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或《境外就业中介证书》,以及使馆对劳务项目的确认函;从事出入境中介活动,如代办签证、办理出国劳务等,都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授权,而且这些经过审批的公司和机构必须自己经营,不能进行任何挂靠。如果有些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其亲戚在国外,可以很方便地办理相关手续,这往往是骗局。因为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国外的企业、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招收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三 、签订完备合法有效的的合同
部分出国务工者仅在微信上与外派企业的员工商定相关事宜,未依法签订外派劳务有关合同或签订合同后劳务人员自身没有保留一份有效合同,导致一旦发生劳务纠纷,劳务人员将面临维权无依据的风险。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通过有资质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出国务工,须签订3份合同。一是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与国外雇主订立的劳务合作合同;二是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与劳务人员订立的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应当载明劳务合作合同中与劳务人员权益保障相关的事项,以及服务项目、服务费及其收取方式、违约责任;三是劳务人员与国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劳务合作合同中与劳务人员权益保障相关的事项。这三份合同中有关劳务人员权益保障的相应条款内容必须一致。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通过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直接雇佣赴其国外工程项目工作的,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应包括劳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问和休息休假;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和职业危害防护;福利待遇和生活条件;在国外居留、工作许可等手续的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因国外雇主原因解除与劳务人员的合同对劳务人员的经济补偿;发生突发事件对劳务人员的协助、救助;违约责任等与劳务人员权益保障相关的事项。
出国务工人员必须保存好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它将是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四、依法办理境外务工手续
劳务人员出国前,未办理合法出入境相关手续,如持旅游、商务或留学等签证出境。但是持旅游或商务签证到国外务工,属于未经该国政府批准而在该国非法工作的违法行为,有可能受到罚款、扣押、遣返等惩处。外派劳务企业应为劳务人员在国内办理好护照、签证、出境证明、培训证、健康证等,部分国家和地区还须打预防针,出国务工人员应注意劳务企业所代办的签证是否是因劳务事由申请的签证。
五、充分利用各种维权渠道
出国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及时通过各种维权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劳务人员与国外雇主发生劳资纠纷,可向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及该企业在当地的代表反映,要求企业与雇主交涉或参与协商解决问题。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发生纠纷,可依据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或通过法律程序依法解决纠纷。若与未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非法从事外派劳务的公司或黑中介发生纠纷,则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查处取缔,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通过法律程序依法解决纠纷。劳务人员在境外通过自己或外派企业均无法解决的问题,也可向我国驻外国使(领)馆进行咨询和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