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胡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办案人员突破“就案办案”思维,将抚养费与探望权纳入同一调解框架,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签署《探视权履行承诺书》,以“一案双调”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双重目标。

案件背景:从协议离婚到对簿公堂
王某(化名)与李某(化名)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李某某(化名)由母亲王某抚养,父亲李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然而,李某后续未能按约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李某某遂起诉追索抚养费。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通过细致调查发现,这起纠纷并非简单的抚养费纠纷。李某在调解中表示自己想要看孩子多次受阻,产生心结,加上自己经济状况不好,所以拖欠抚养费。王某认为,孩子由自己抚养,探望与否应由自己和孩子决定。一方是法定的抚养费支付义务,一方是法定的探望权行使权利,二者相互交织、互为因果。
调解突破:从对立对抗到共同守护
办案人员在受理案件后,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主动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李某释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抚养费支付的法定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正视抚养费支付问题,保障孩子基本生活学习需求;另一方面,告知王某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即使离婚也不能阻挠合法探望,并援引相关司法解释,说明阻挠探望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为打破调解僵局,办案人员创新采用“一案双调”,将抚养费支付与探望权履行问题一次化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庭在制作调解协议的同时,同步发出《探望权履行承诺书》,李某与王某主动签署,承诺相互配合、协助行使探望权,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为孩子营造健康、稳定、和谐的成长环境。
典型意义:以“一案双调”护“成长之路”
此次“一案双调”的实践,是胡集法庭家事审判从单一裁决向系统治理转型的生动体现,突破了单纯解决纠纷的传统思路,通过“法律约束+情感修复”,既筑牢了未成年人生活保障的底线,又守护了未成年人亲情的纽带。下一步,胡集法庭将继续深耕家事审判领域,用更有温度的司法化解矛盾纠纷、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