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进度,11月29日,钟祥法院召开了一场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积极推进刘永祥与钟祥市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坤公司)的破产清算。
为选任出最优管理人,使债权人获得最大清偿,此次会议开始前,钟祥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网上公开发布了竞争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公开了简要案情、明确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联系人等事项,报名时间截止后,共有7家中介机构报名参加本次公开竞选。
广坤公司最大债权人武汉市古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向本院书面申请由本地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并对广坤公司名下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停工。考虑到当前疫情形势下,武汉等地人员来钟开展具体破产案件工作较为不便。为了保障众多债权人权利,本次评审委员会坚持客观、公正、标准一致、独立评分、择优、选强的原则,并采取多数表决的方式进行评议,经过对7家中介机构的团队基本情况、管理人团队专业水准和执业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评定,最终经审委会的研究、讨论、表决后,指定了湖北祥鑫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坤公司一案的破产管理人。
本次评审会议的成功召开,是采取公平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的重要实践,是营造优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下一步,钟祥法院将不断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方式,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社会整体利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