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助推诉源治理见成效。

2023-07-14 16:43
来源: 钟祥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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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钟祥市人民法院通过“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模式,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

案情简介:2023年3月某天,苏某驾驶皮卡车与彭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受损、人员受伤,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发生争议,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办理:该案立案时,经审核诉状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及责任划分没有异议,且均有调解协商的意向,仅对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属于《钟祥市人民法院关于诉前鉴定工作规定(试行)》第二条规定的情形,时经法院释明、当事人同意,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调解,调解员按规定向被告送达了诉前调解通知书、评估意见书等证据和文书,告知本案中原告进行了单方鉴定,被告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重新鉴定。后根据被告的申请及时启动诉前鉴定程序。

通过诉前鉴定确定损失,解决了调解金额的障碍,双方当事人迅速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一起矛盾纠纷通过“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的双轨运行,灵活高效得到有效化解。

推进“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工作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预判诉讼风险和成本,促进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切实提升诉源治理实效。下一步,钟祥法院将持续推进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诉讼审判等机制的衔接,全方位、多层面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进一步打通多元解纷快车道,跑出定分止争“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