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起立,现在宣判……”3月30日上午,一起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湖北钟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议室内进行了审理。
原来,这是为了深入推动当前荆门全市各级法院正在如火如荼开展的“四融共建”活动,郢中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积极运用巡回审判这一庭审方式,把庭审现场搬进了银行,方便以案释法现场教育,让银行职工零距离观摩庭审,真切感受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和工作漏洞,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司法效果,从而为维护全市金融秩序与安全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保障。
此次活动,邀请了荆门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胡少魁,市工商银行、市农业银行、市建设银行、市中国银行、市农商行、市邮储银行、市民生银行、市中小担等8家金融机构分管清欠的领导、工作人员及部分群众到场旁听。
【案件背景】2019年,某甲向湖北钟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100余万元,双方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就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及逾期利率进行约定。同日,某甲与湖北钟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所有的不动产抵押,并依法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借款后,某甲仅偿还部分利息,湖北钟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多次催收未果,故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案件受理后,郢中法庭干警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将民事起诉状、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送达给被告。为组织好此次巡回庭审,郢中法庭针对事实情况,反复研究开庭事项,在开庭审理前做了大量充分细致的准备工作。因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故承办法官决定对此案进行缺席开庭审理。
庭审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一系列庭审程序在法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地开展,最终该案当庭宣判。
金融审判对金融市场规范指导和价值引领具有重要意义,是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郢中法庭通过以案说法、现场普法的形式,把具有普遍法律意义的典型案件的庭审活动搬到群众身边,主动融入基层群众,全力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下一步,郢中法庭将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切实维护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