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钟祥法院磷矿法庭法官寇飞、贾勇前往文集镇青星村六组看望残疾当事人张祖明,并送去500元慰问金。
张祖明系磷矿法庭2003年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中的原告,在2002年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伤残严重丧失劳动能力,妻子2003年离家出走,张祖明及两个未成年儿女依靠其父亲张培义的农田收入维持生计。案件执行中,钟祥法院穷尽执行措施,考虑到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张祖明又面临着实际生活困难,该院近年来一直给予张祖明司法救助,先后共提供3万余元的司法救助金,帮助其减轻生活压力。
今年12月,在清理本年度司法救助对象时,磷矿法庭法官寇飞、贾勇得知张培义老人已去世,考虑到张祖明瘫痪在床,不能办理司法救助审批所需的申请手续,便于12月26日驱车前往张祖明家中上门为其办理,并送去了500元慰问金,张祖明对这一暖心举动表示了真诚的感谢。在新年到来之际,磷矿法庭用实际行动,让困难群众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贴心。
(供稿人:贾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