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5日16时许,被告人黄某某到钟祥市九里回族乡边畈村六组砖瓦厂找其同学玩时,见同学家中无人且门未锁,遂进入房间将田某某的一台苹果牌平板电脑、现金人民币30元和轿车钥匙拿走,接着用车钥匙打开停放在砖瓦厂内的白色荣威轿车将车开走,到九里回族乡李家台村找陈某某和余某某玩,后被民警查获。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犯盗窃罪,于2023年3月22日向我院提起公诉。
我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钟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罗某某,被告人黄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陈某,指定辩护人李某到庭参加诉讼。庭审前,法官及书记员释明庭审记录改革模式,技术人员简要讲解了语音转换系统,提醒参与人发言要对准话筒,尽量使用普通话,内容简明扼要。庭审中,公诉人、辩护人等均按照要求发言,整个庭审过程流畅顺利,参与人的发言均转换成文字,同步到庭审系统中。庭审结束后,参与人直接离开,无需阅览笔录、签字确认。
为进一步提高庭审效率,促进庭审实质化,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改革庭审记录方式,钟祥法院大力推行庭审记录改革,综合运用庭审录音录像、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对庭审活动进行记录。改革以来,钟祥法院已有2件案件采取新型庭审记录方式,法官们逐渐适应了庭改带来的新模式、新要求,书记员从繁重的人工记录中解放出来,当事人不用再核对笔录,不用担心错记、漏记,让各方参与人都切身体验到信息化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