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融共建:东桥法庭巡回审判入乡村 以案释法得民心

2023-06-20 08:49
来源: 钟祥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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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前沿阵地,是法院服务共同缔造的生力军。为释放“共同缔造”的法庭活力,2023年6月15日下午,钟祥市人民法院东桥人民法庭全体干警来到东桥镇沈集村村委会,以巡回审理的方式审理了一起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切实让辖区群众感受到巡回法庭带来的司法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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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原告系钟祥市东桥镇沈集村一组村民,从沈集村村委会家庭承包大小水田32块,总面积约20亩,于2023年4月初发现被告将其水田变成旱田,种上了玉米。水田田埂多出遭到破坏,背水沟多处堵塞,田埂上杂草丛生。随机,原告与被告要求将土地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但沟通无果,便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土地使用权,无条件恢复水旱田地原状,清除田埂杂木,修复田埂能闭水养水,恢复水田内背水沟及机耕道;3、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元;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该案受理后,双方各执一词,原告称被告无故侵权,将水田毁坏,造成原告重大损失,被告称与原告有口头租赁协议,且水田旱田轮种是正常的耕种方式,不影响明年种水稻,并未造成原告的损失,且涉案土地上已经种上了玉米,不可能马上归还。

为了充分了解水田旱田的种植方式,合理合法处理案件,承办法官谭予于庭前到该村了解情况,实地查看,同时走访了多家农户,向农民了解水田和旱田的种植模式。同时考虑到,土地使用权的租赁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妥善解决土地纠纷,既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更助于社会稳定。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承办法官将庭审搬到了村委会。庭审前,承办法官告知双方当事人庭审程序、权利与义务。巡回审理过程中,原告、被告举证、质证,承办法官也仔细核对证据,理清本案的争议焦点。经过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查清了案件事实。并当庭组织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沈集村村干部和旁听村民均以自身多年种地经验对案件的焦点发表了看法,法庭干警结合此案案情,风情民俗等开展“说理”,向各当事人耐心“释法”,双方当事人耐心听取,各自做出了让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以案释法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针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内容对现场村民等进行了现场答疑,并向群众耐心细致地解释农村土地承包或租赁等相关法律条文,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析理进行普法宣传,为人民群众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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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东桥法庭将继续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将法庭搬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让司法服务延伸至人民群众的家门口,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将矛盾纠纷就地解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