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钟祥市人民法院通过引导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高效办结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在高效化解矛盾的同时,进一步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真正助力实现降本增效。
据了解,原告某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某于2022年7月20日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原告某建材有限公司向被告张某指定的工地供应混凝土。在原告某建材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后,被告张某却未按约支付货款10余万元,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无奈向钟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钟祥法院依法受理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虽然案件标的额超过法院主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范围,但根据《钟祥市人民法院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立案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标的额超过湖北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承办法官主动告知当事人有关小额诉讼程序规定及该程序便利快捷的优点,并耐心解释,打消当事人的顾虑,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对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