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向某某收到了钟祥法院退回的诉讼费4598元,向某某表示:“真是没有想到,我们自行和解后还可以把诉讼费退给我们……”
2023年3月,吴某与向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向某某受伤,后向某某向钟祥法院起诉吴某以及某保险公司,审理过程中,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承办法官将该案推送至钟祥市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向某某向法院申请撤诉,钟祥法院于5月25日作出裁定准许向某某撤回起诉,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第38条“发挥诉讼费用杠杆作用。当事人自行和解而申请撤诉的,免交案件受理费”,决定免收诉讼费。
近年来,钟祥法院出真招、谋实绩,实行诉前调解、立案调解、送达调解、庭上庭下调解、判后调解、执前调解六步调解法,推进调解贯穿矛盾纠纷解决的全过程。今年四月,为鼓励当事人优先考虑诉讼之外的纠纷解决方式,钟祥法院制定《钟祥市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管理办法(试行)》,推行“诉讼费用杠杆制度”,明确诉讼费“缓减免”及无正当理由不同意调解增加负担30%诉讼费用、小额诉讼程序立案不收费、破产案件收费100元、胜诉即退费举措,力争用诉讼费“小杠杆”,撬动多元解纷“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