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集法庭推行商事案件"分调裁三步法"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优化

2024-09-24 15:35
来源: 钟祥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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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胡集法庭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单位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商事案件调裁分流“三级过滤”机制,创新性推出“分调裁三步法”:“诉前分流➕多元调解➕高效裁决”,以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当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培养司法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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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调裁三步法”即法庭对接专业调解组织实现“一级过滤”,对于一级分流失败的案件进入诉前调解“二级过滤”,法庭分流员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大小、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适宜调解的案件,实行暂缓登记立案,依托驻庭调解员、矛盾调解中心、公安、司法局等多方力量进行调解,调解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周。对一级、二级分流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立案进入第三级分流程序,按照繁简分流规定快速甄别、流转、审理、执行,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案件呈现      

     2016年11月13日,原告南阳市某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一钟祥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某电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山西某电缆有限公司将对被告一钟祥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给原告,原告与被告一钟祥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债权化解协议书》,约定被告一钟祥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分期清偿债务,截止2017年8月15日,被告一钟祥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仍欠付原告1289000元未还,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剩余债务由被告一钟祥市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货物抵扣的方式偿还,具体方式为由被告一钟祥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向被告二钟祥某贸易公司发货,被告二再将售后所得收益给原告用来清偿债务,截止目前两被告仍欠付339000元未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两被告公司诉至本院。                                             

    该起案件当事人经法庭涉企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在调解平台上申请调解,由胡集商会组织调解不成后,案件流转至法庭。承办法官初步审查案情,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为民营企业,较长的诉讼时间成本可能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产生影响,于是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秉持着“如我在诉”的理念,第一时间组织被告企业来庭,面对面了解企业困境,两被告企业负责人表示公司近几年经济效益下降,投资回报率低,对涉案标的无异议,但短期内无法负担大额债务。法官了解后,通过电话与在异地的原告企业取得联系,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细致地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协议:被告一钟祥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南阳市某电气有限公司货款264005.5元,自2024年9月28日起,每月28日前偿还10000元直至2026年11月28日最后一笔支付4005.5元还清止。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一周,极大减轻了市场主体的解纷成本和时间成本。

    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本案中,承办法官从大局着想,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希望双方抛开争议,相互配合,尽快在能力范围内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提升资产使用效率,避免企业损失扩大。下一步,胡集法庭将进一步结合实际不断推进“调裁分流”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以高质量法治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