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法庭创建|强化执前化解,深化执源治理

2024-10-15 16:09
来源: 钟祥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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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您帮我看看这个借款还能讨回来吗?”近日,村民郭某到东桥法庭向工作人员求助。原来,2019年,郭某出借给朱某3万元,双方约定在2023年底全部清偿,然而最后一笔还款时间逾期后,朱某却迟迟未能偿还剩余借款。

法官看完郭某出示的借条,发现借款人正是刚从东桥法庭领走案款的另一案件原告。承办法官仔细了解案件经过后,当场就给朱某打电话询问案件具体情况,并决定提前介入,迅速组织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在原告向法庭申请执行前,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借款。收到款项后,郭某当即出具收条,双方握手言和,一场冲突就此消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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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这些年来,我拿着借条催要,可全是白费力气,来之前好多人劝我没必要来,说花钱打赢了官司还不一定能拿到钱,我就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来试试的,没想到这么快竟能拿到钱回去,这事就这么彻底解决了。”在法庭,原告郭某拿到欠款后连声表示感谢。

这是钟祥市人民法院东桥法庭执源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法庭自设立以来,案件申请执行率13.02%,执行完毕率63.64%,执行到位率61.12%。东桥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的特点,让当事人就地申请执行,就地解决问题,极大减轻群众诉累,推动“立调审执”链条式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加速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打通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双向预警+执行风险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后,仍存在不能完全执行的风险,但部分当事人对此风险并不清楚也无法理解。故在诉讼前,法庭随案发放《申请执行风险告知书》,明确向当事人释明会面临无财产可供执行、财物不能处理等风险。同时向被告送达《被执行风险告知书》,明确告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将要面临各种强制措施和纳入失信惩戒,情节严重还可能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后续执行均有心理预期。部分被告为避免被强制执行,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大大降低了生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申请率。

法治副村长+执行前置

法庭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诉源治理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执源治理工作新路径,安排优秀的法官或法官助理到案件较多的村担任法治副村长,推进胜诉权益兑现端口前移,助推社会信用体系阵地建设。法治副村长充分发挥熟悉本地乡土人情、熟悉案件情况的优势,将事实无争议,有履行能力的部分案件引入执前督促程序,通过“诉前督促+执前调解+见证履行”的有效衔接,教育引导、释法明理,先行督促当事人主动达成和解协议或履行法定义务,把执行案件化解在立案前,有效节约执法成本及办案时间,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被执行人因失信惩戒造成影响,实现“控增量”“治衍生”“抓预防”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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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帮扶+执行和解

法庭辖区群众主要收入来源为本地务农或外出务工,纠纷多为民间借贷或侵权案件,案件标的额普遍较小,经过各个阶段依然无法执行多是因为被执行人确实生活困难。法庭为了实质化解纠纷,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工作,与镇村两级组织建立了联动机制,对确实困难的当事人进行相关帮扶,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现实情况,努力寻求正义与善意的平衡点。同时法庭为避免当事人进入繁琐的法律程序,节约时间成本,积极引导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但一时无法执行完毕的案件进入执行和解程序,让双方一定程度上消除对立情绪,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化解矛盾,为下一步的执行工作创造一个善意的环境,目前,东桥法庭所结执行案件中,除执行完毕的,其他均为执行和解结案,执行和解率近%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