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钟祥法院依法受理两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两起案件的原告系同一家物业公司,且均是因为业主未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为避免诉讼造成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加深,承办法官积极与两个案件的当事人取得联系,约定好时间到钟祥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当天,物业管理人员与两被告业主到达钟祥法院时,两位业主情绪较为激动,大声控诉物业的不作为。承办法官接待了当事人,在其的耐心劝解下,两位业主情绪得到了缓和。
诉前调解室的调解员收到案件后,积极耐心地开展调解工作,向被申请人释法明理劝说其主动履行义务。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因业主杨某和张某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质量存有不满,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将业主杨某和张某诉至钟祥法院。
杨某称自家楼上一直漏水,客厅天花板大面积脱落,找物业很多次他们都不管,物业没有尽到责任,所以杨某不想缴纳物业管理费。而张某是因为自家的车在小区停车场被划了,让物业调取监控,物业却告知他那里没有监控,这个事情没有办法处理,因为不愿意缴物管费。
承办法官在先向两位业主了解情况后,再向物业管理人员转达业主不愿意缴纳物业管理费的缘由。在法官的引导下,物业公司诚恳的接受了业主反馈的问题,当场明确开展整改,保证小区将加装摄像头,尽量做到无死角,确保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再遇到发生邻里纠纷也会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解决问题,及时将情况反馈给业主。承办法官也向两位业主耐心释法明理,告诉他们拒绝履行与物业签订的合同是错误的维权方式,如果需要维权,应当寻找合法有效的途径。
最终物业公司与业主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免去违约金,将物业管理费从1.2元/㎡调整至1元/㎡。两业主当场缴纳了物业管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同时,物业管理公司放弃违约金的请求,并当场撤诉。至此,在承办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的紧密配合下,成功化解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进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越来越多。小区业主的和谐生活离不开物业公司的服务,物业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同样离不开业主的支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依法保护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重要方式之一。下一步,钟祥法院会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