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钟祥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法庭“四融共建”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要求,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法律素养,切实提高群众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意识。近日,钟祥法院东桥法庭多次到东桥镇社区及乡村屋场,开展“法治夜校”普法宣传活动。
东桥法庭“法治夜校”课堂一:
课堂上,东桥法庭负责人谭翛予提出了一个问题,“父母自孩子幼时就离婚,父亲不曾关心过孩子,父亲现在老了,孩子需要尽赡养义务吗?”这一问题引起了社区居民们的热烈讨论,大家纷纷发表着自己的观点。
随后,法庭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地为大家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赡养和抚养的有关法律条例,《民法典》中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谭翛予说,父母赋予我们生命,养育我们成人,在父母两鬓斑白、行动不便时,我们必须要担负起赡养父母的责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保护义务是无条件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消除,子女不能以自己对父母的亲疏好恶等看法来选择是否赡养父母,也不能以要赡养亲生父母为由而拒绝赡养养父母。乌鸦反哺尚知义,羔羊跪乳感亲恩,尊老爱幼、感恩敬孝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道更是道德伦理的基本准则。因此,赡养、扶助、保护父母是法定的义务,也是每个子女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
东桥法庭“法治夜校”课堂二:
此次,东桥法庭将课堂搬到了广场上、大树下,村民们围树而坐,促膝长谈。法庭干警结合实际中遇到的典型案例,以村民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宣传普及《民法典》、土地承包、相邻关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村民感兴趣、用得到的法律知识。村民在哪里,法律知识就普及到哪里。面对村民提出各种法律疑问,东桥法庭工作人员耐心解答,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村民们说“没想到走路消食还能碰到上晚课哟,比刷手机有意思多了,还能‘学法问法’,不耽误白天下地干活,蛮好!”,还有村民说“这法律知识还蛮有意思哩,跟我们平时想的不一样,你们这样一说,我们听得懂记得住,以后你们要多来跟我们讲一讲”。
“法治夜校”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一个面对面学习法律知识的平台,零距离引导和帮助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凝聚法治正能量,传播法治精神,真正做到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百姓生活,让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
让法庭走进千家万户,让法律走进群众生活,是钟祥法院人的不懈追求,钟祥法院将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服务乡村振兴,努力营造钟祥市形成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和美村镇。